适用违法所得特别没收程序的四个问题/陈振东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2 11:29:04   浏览:8024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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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后的刑诉法在新增设的“特别程序”一编中明确规定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简称违法所得特别没收程序。这一程序的设立对于健全与完善我国刑事没收制度,加强贪污贿赂、恐怖活动犯罪资产的追缴,预防与惩治这类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认为,检察机关应注意把握好该章中重点内容细化及所涉关系的理解与应对:

第一,提出违法所得没收申请的条件。(1)“贪污贿赂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中“重大”的标准需统一和明确,如对涉案金额作出限定;此外,还可规定为涉及民生民利且在当地影响恶劣或容易引发群体上访的涉农犯罪案件;对发案单位生产、经营等有重大影响的犯罪案件;其他重大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笔者认为,对“重大”标准的细化有助于各级检察机关反贪部门的具体执行和把握,且上述对“重大”标准的理解除了在犯罪数额上作了限制以外,对犯罪所产生的严重社会危害结果也纳入了考虑范畴。

(2)“违法所得及其涉案财产”应为刑法第64条规定的没收范围:“违法所得”应指因实施犯罪活动而取得的一切财物,“其他涉案财产”应指与犯罪有关的款物、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以及违禁品。同时,笔者认为,查封、扣押、冻结不是对该程序提出申请的必要条件,也就是说即使检察机关因特别原因未对上述财产进行有效控制的,也可向法院提出没收申请。

第二,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适用范围。涉及到法律适用效力的问题,笔者认为该程序不仅适用于修改后的刑诉法生效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或者死亡的案件,也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修改后的刑诉法生效前已经逃匿或者死亡但正在查办尚未作出结论的案件。该程序的设立对案件性质的认定无任何影响,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部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利用“空白期”进行财产转移、潜逃来规避法律。

第三,违法所得特别没收与定罪量刑的关系。(1)违法所得特别没收程序的设定表明对涉案款物的没收并不以对具体行为人的定罪为前提。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或者长期潜逃的情况下,侦查机关查清涉案款物的去向往往会遇到各种障碍,因而事实上难以满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要求,所以刑事审判对证明标准的要求无须像对被告人定罪那样严格,只要满足“优势证据”的证明标准即可。

(2)违法所得特别没收程序的结果与具体行为人的定罪无必然联系。该违法所得特别没收程序启动后,无论法院裁定涉案款物没收与否,法律对其均设定了救济程序,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上诉、抗诉。

第四,对涉案款物的特别没收与侦查机关的关系。违法所得特别没收程序结果存在以下两种情况:一是法院裁定对涉案款物予以没收;二是法院裁定驳回申请。针对第二种不利于检察机关的后果,侦查机关要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对检察机关反贪部门的侦查行为存在影响,但仅是对现有情况下证据的一种否定。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归案后,或证据发生变化,检察机关依然可以提出没收申请,由于前期涉案款物已经法院公告,其保管地点、保管人员已经予以公示,所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家属即使转移财产,但是其原有的登记记录无法消除,所以追赃仅是时间的问题,对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后续侦查行为的影响不大;对于因侦查机关取证问题导致没收裁定作出错误的,要承担财产返还及赔偿的责任,这是对检察机关启动该程序的一种限制。(作者单位: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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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6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的通知

财政部


关于印发2006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的通知


财办库[200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党中央有关部门办公厅(室),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
为了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做好2006年工作,现将《2006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具体情况,积极开展政府采购工作。
附件:2006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

二OO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06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

2006年是“十一五”时期的第一年,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十一五规划”和中央纪委再次提出的深化和健全政府采购制度要求为契机,在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发挥政府政策功能,推进规范化管理和监督检查等方面继续深化创新,不断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
一、 促进政府采购规模再创新高
要从深度和广度上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重点是将中央和省级补助专款、国债资金项目、公共工程,以及中小学教材等关系广大群众利益的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要继续做好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严格集中采购目录的执行,大力推行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把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作深作细。要加强分散采购管理,扩大政府采购制度的约束范围。要全面推进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规范部门集中采购。力争2006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达到3000亿元。
二、 注重研究和运用政府采购政策工具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要求、发挥政府采购的宏观调控功能和市场导向作用是深化创新的重点。要在继续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策的基础上,研究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领域和思路,研究制定优先采购环保型产品、国产自主创新产品的政策措施,并在部分行业或产品领域有所实施和突破。要结合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研究政府采购激励自主创新配套措施的具体操作办法,为全面启动和实施创造条件。继续研究制定政府采购国货认定标准,为落实购买国货政策提供依据。
三、 继续推进规范化管理工作
重点抓好规章制度体系建设。要积极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研究制定工作,结合改革和管理需要,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办法;要加大政府采购工作中信息发布、采购评审、专家管理、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和供应商投诉处理等重要工作环节的规范化管理力度;还要做好政府集中采购、非招标采购、协议供货、采购方式申报审批等行为的规范化管理。要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合作,逐步形成公共工程实行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的模式。
四、 积极研究探索电子化政府采购
研究制定我国电子化政府采购发展规划,起草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和实施办法,设计全国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平台,并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进行相关项目试点。要继续研究建立政府采购管理与国库支付系统衔接的约束机制,切实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五、 加大惩治腐败和监督检查工作力度
要大力推进政府采购领域反腐倡廉工作,重点治理商业贿赂等突出问题。要继续完善监督检查工作,建立专项检查、定期检查和日常管理监督相结合机制,完善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联合审计、监察部门,集中力量对政府采购法实施情况进行一次全国性专项检查,对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中一些违规违纪行为严加处理。
六、 加强政府采购政策的国际协调与合作
积极应对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的要求,认真组织研究WTO政府采购的国际规则和相关政策。研究制定技术性磋商的具体方案,明确技术性磋商的目标、机制和方法,并于2006年上半年开展磋商活动。要加强双边、区域和多边框架下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继续参与世界贸易组织、亚太经济合作组织、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等国际组织框架下有关政府采购的磋商和研讨活动。
2006年,是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深化发展的关键一年,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工作要点切实加强对改革的总体指导,统筹协调和综合配套,努力做到改革方案积极稳妥、工作推进深入细致,注重把行之有效改革措施规范化、制度化。要及时研究和解决改革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关系改革全局的重大事项,充分论证,科学决策,先行试点,逐步推开。各单位和集中采购机构要在财政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落实各项规定,切实提高采购质量和采购效率,共同促进政府采购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关于推进中国青少年新世纪读书计划的意见

共青团中央


中青发[1999]7号




关于推进中国青少年新世纪读书计划的意见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总政组织部,武警总部政治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委,中央金融团工委:

为响应江泽民总书记“大兴勤奋学习之风”的号召,团的十四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共青团工作跨世纪发展纲要》把实施中国青少年新世纪读书计划(以下简称新世纪读书计划)摆在了十分重要的地位,提出要引导青年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推动青年面向新世纪,形成以新知识、新科技、新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学习热潮。为扎实推进新世纪读书计划,团中央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新世纪读书计划的总体构想

新世纪读书计划是以团组织为主导,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组织青少年开展读书活动并为他们提供服务的工作项目。其宗旨是着眼于新世纪对人才素质的要求,推动广大青少年形成学习知识的热潮。该计划主要由三个支点构成:以网络建设为基础,以主题活动为牵动,以指导措施为导向。三者有机配合,共同构成新世纪读书计划的运行机制。

二、构建读书网络,打好实施新世纪读书计划的基础

读书网络由两个系统组成:一是以组织开展读书活动为重点的新世纪读书俱乐部系统;二是以提供信息、提供书籍为重点的新世纪书屋系统。二者均以服务读者为目标。

1.普遍建立新世纪读书俱乐部,凝聚广大青少年读者

  各级新世纪读书俱乐部的主要职能是: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为青少年提供导读、评介等服务;促进青少年读书群体之间的交流和联谊;发展会员、收缴会费并进行管理等。

企业、农村(乡镇和有条件的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等基层团组织,通过发展个人会员的方式挂牌建立新世纪读书俱乐部。县以上团组织以发展集体会员为主、发展个人会员为辅的方式挂牌建立新世纪读书俱乐部。这类俱乐部往往规模较大,工作任务重,因此可以聘请专门人员协助俱乐部实施管理和开展活动。有条件的团组织可直接面向社会,根据青少年读者的年龄层次、兴趣爱好、专业特点等,建立不同类型的读书俱乐部,或把青少年中业已存在的读书社团、兴趣小组等改建成新世纪读书俱乐部。

团中央已联合有关部委,成立中国青少年新世纪读书计划指导委员会和中国青少年新世纪读书计划组织委员会,以争取党政部门和社会各界对青少年读书活动的指导和支持,做好青少年新世纪读书计划的长远规划和监督实施等工作。各地可成立相应的机构。团中央将组建“中华青少年新世纪读书俱乐部”,作为新世纪读书计划的专门工作机构, 这个读书俱乐部的主要工作职责:一是组织开展全国性读书活动;二是指导各地建立读书俱乐部;三是指导新世纪书屋的建设、运作和管理。中华青少年新世纪读书俱乐部具有图书批发权,协调全国性的图书出版部门商定相应折扣,统一向各地的新世纪书屋和中华青少年新世纪读书俱乐部的个人会员提供优质书籍。

2.重点建设一批新世纪书屋,为读书俱乐部会员提供便捷的供书渠道和稳定的活动阵地

  新世纪书屋作为中华青少年新世纪读书俱乐部在各地的图书销售代理机构,是为读书俱乐部会员提供服务的经济实体。其基本职能是:为俱乐部会员提供优惠售书服务;开展图书租借服务;为青少年读书活动提供场所等。有条件的读书俱乐部建立书屋,首先应征得省级团委的同意。同时积极争取社会各方的支持,并根据中华青少年新世纪读书俱乐部的有关要求进行建设。中华青少年新世纪读书俱乐部将与书屋签定经济合同,通过直接投资、业务管理(购书折扣、信息等)、名称授权等方式对书屋实施管理。

各省(区、市)发展的读书俱乐部会员数达到中华青少年新世纪读书俱乐部的有关指标,中华青少年新世纪读书俱乐部将授权省级读书俱乐部指定或建立书屋作为中华青少年新世纪读书俱乐部在该地区的总代理,负责本地所有新世纪书屋的图书批发业务。

新世纪读书俱乐部和新世纪书屋之间职能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俱乐部利用书屋的阵地依托和服务功能,组织和吸引更多的青少年参与读书,不断拓展活动的覆盖面;书屋根据俱乐部会员的读书需求发布图书信息,开展优惠售书、图书租借、举办读书服务活动等,及时为会员提供又多又好的图书。书屋将通过多方面服务,扩大社会影响,吸引更多读者,最终实现在市场中自我生存、自我发展。

三、开展主题读书活动,不断形成新世纪读书计划的热点和高潮

各地团组织要大力组织和动员广大青少年开展主题读书活动,要把“迈向新世纪”作为今后一段时期总的工作主线,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根据党和政府的工作重心、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和青少年关心的话题,结合重大节日、纪念日,确定阶段性活动主题;也可以将普及各学科领域的基本知识(如经济、管理、电脑网络、农村实用生产技术、环保等)作为主题,通过举办读书会、专题讨论会、演讲会、辩论赛、征文赛、知识竞赛等,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主题读书活动。要立足青少年的读书需求,定期或不定期邀请专家学者以及图书出版发行单位举办讲座、报告、座谈等活动,并为青少年提供信息咨询、推荐书目、导读导购、优惠售书等集中的服务。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运用新世纪读书论坛、新世纪读者日等载体开展主题读书活动,并结合实际,不断丰富主题读书活动的内容和形式,以主题活动牵动全团,不断形成读书学习的热点,引起社会舆论的关注,提高新世纪读书计划的知名度,使新世纪读书计划能够长期持久地影响社会 、影响青少年。

四、强化指导措施,为青少年读书活动提供导向

1.设立新世纪读书榜

新世纪读书榜既是引导广大青少年读好书、读新书的重要举措,也是青少年读书情况的客观反映。为确保新世纪读书榜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团中央将在中国青少年新世纪读书计划组织委员会推荐书目的基础上,委托专门机构建立科学的统计评价指标体系,综合专家学者、读书俱乐部会员以及图书出版、发行和新闻单位的意见共同议定全国级的新世纪读书榜,以中国青少年新世纪读书计划组织委员会的名义推出,并在全国性的传媒上公布。各地的读书俱乐部要积极参与读书榜的书目推荐和评定工作。

2.编写《青少年新世纪丛书》

《青少年新世纪丛书》是新世纪读书计划的重点读物。为了帮助青少年更好地学习新知识,引导他们在读书过程中养成全新的学习观念,提高学习能力,团中央将邀请各学科领域一流的专家学者针对青少年特点,编写《青少年新世纪丛书》,深入浅出地介绍各学科的基础知识和最新成果。各地要积极配合做好该丛书的宣传、发行等工作。

3.组建新世纪读书计划专家指导团

新世纪读书计划专家指导团是为青少年读者提供直接的指导和服务、促进基层读书活动扩大影响、提高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手段。中国青少年新世纪读书计划组织委员会将聘请全国著名专家学者,以义务指导的方式,赴部分城市、厂矿、学校、农村为青少年读书活动开展巡回报告、讲座、座谈等。各地团组织要大力发挥城市科技、文化、信息、人才等优势,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当地专家学者深入基层的读书俱乐部开展活动,努力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面。

4.建立新世纪读书计划基金

团中央将积极筹建“中国青少年新世纪读书计划基金”,为实施新世纪读书 划提供保障。各地可根据情况设立新世纪读书计划基金。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真抓实干

新世纪读书计划是共青团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服务科教兴国战略、服务青年成长成才的重要举措,是团的十四大后推出的一个全团性重点工作项目。今年是新世纪读书计划的启动推进年,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团中央的工作部署一一落到实处,真正在教育、服务青少年方面办实事。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2.服务大局,把握正确的政治导向

引导青少年读书、为青少年推荐书目、提供书籍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有些工作政治上很敏感。各级团组织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着眼于教育、服务青少年。要在社会上、在青少年中形成正确的舆论宣传导向。同时也要按照市场规律办事,力求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促进新世纪读书计划持久开展。各级团组织要积极主动争取党政部门的指导、支持和监督,确保团组织把这件实事办好。

3.确立社会化和市场化的机制,坚持活动开展和事业发展并举

各级团组织要努力发挥团组织的优势,充分挖掘社会资源,加强与文化教育、出版发行、新闻宣传等部门的联系和合作,以图书馆(室)、科技馆、社区活动中心等为阵地,广泛、扎实地开展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要尊重市场法则,运用经济手段推进新世纪书屋建设,在市场经济中求得生存和发展。要坚持走活动开展和事业发展并举的道路,积极探索建立与新时期团的工作发展相适应的青少年读书活动网络及其运行机制,逐步使这个读书活动网络成为青少年文化产业的组成部分,使新世纪读书计划发展成共青团服务于新世纪青少年成长成才的一个重要载体。

4.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注重形成统一品牌

舆论宣传是推进新世纪读书计划的重要手段,各级团组织都要增强通过多形式、多途径的宣传工作推进读书活动的意识和能力。有条件的团组织还应积极利用团属和社会报刊杂志以及电脑网络等开辟读书栏目、开办读书服务热线。要在实施规范管理的基础上,注意统一步调,形成活动声势,注重以宣传工作动员和引导广大青少年读书,以宣传工作牵动社会,在社会上打响新世纪读书榜、新世纪读书论坛、新世纪读者日等活动,形成以新世纪读书计划为统一品牌的共青团工作的新名牌项目。

5.注意与团的其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整体推进

新世纪读书计划是全团的一项重点工作,要注重把它纳入共青团工作的整体格局和评价体系,如:把读书活动作为一项指标,纳入入团、评优、评奖以及青少年宫建设、文明社区创建、青年文明号集体创建等工作,在团内形成各条战线共同促进青少年读书活动、整体推进新世纪读书计划的工作格局。

六、今年工作安排

1.第一季度,各地团组织以建立新世纪读书俱乐部和新世纪书屋为工作重点,团中央将对若干城市开展这项工作进行指导。各地要广泛动员青少年开展新世纪读书论坛和新世纪读者日等多种形式的主题读书活动,形成浓郁的读书氛围。中国青少年新世纪读书计划组织委员会将适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新世纪读书榜,并组织新世纪读书计划专家指导团开展活动。

2.第二季度,以纪念五四运动80周年为契机,在北京隆重举办“中国青少年新世纪读书论坛”,各地团组织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读书活动,共同形成青少年新世纪读书计划的第一个高潮。团中央将在适当时机召开现场工作交流会。

3.第三季度,庆祝建国50周年,重点抓好“五十年辉煌,新世纪畅想”主题读书活动,形成青少年读书活动的热点和高潮。同时,团中央公布第二期新世纪读书榜,并推出《青少年新世纪丛书》的首批书籍。各省(区、市)网络建设具备初步规模。

4.第四季度,以迎接澳门回归和世纪交接为主要内容,重点开展以“迈向新世纪”为主线的主题读书活动。团中央推出1999年度新世纪读书榜。同时,团中央将推出一批长期坚持学习科技知识和组织读书活动的典型,并开展“青少年新世纪读书计划组织奖”评选活动。

共青团中央  
 
一九九九年三月五日